我一曲名动京城的那天,依旧砸下重金助
沈云卿第七年科举。
全长安城的人都笑我一心扑在那个穷酸秀才身上。
视顽石作宝玉,注定要赔得血本无归。
谁都没想到第七年
沈云卿成了金科状元。
他前脚从金銮殿出来,后脚就接我进状元府。
所有人都以为状元夫人非我莫属。
可
沈云卿做的第一件事,便是以二十两银子将我发卖给长公主的书童。
“
青鸾,我觉醒了。”
“我是这本言情小说的男主,注定要跟长公主这个女主在一起。”
“你不过是个歌姬,能在主角身边配平,已经是很幸运的事了。”
沈云卿怕我闹事,亲自押我进了书童的卧房。
就在此时,我眼前卡了多年剧本进度条终于变成了99%。
攻略者你好,助男主荣登金科剧情已完成,回归现实世界可获得十个亿的奖励
我盯着自己身上的嫁衣,终于笑出了声。
这场狗血**的戏码,我早就演够了。
......
脑海中的电子音再次响起。
系统提示:宿主当前身体死亡后,即可脱离该世界,提取十亿现金奖励。
我看着眼前这荒唐的一幕,心底的最后一丝波澜也彻底平息。
红绸只有窄窄的一条,正敷衍地挂在破败的柴房门上。
连门上贴着的喜字都褪了色,缺了角,不知是从哪个柴房里捡来的。
这就是
沈云卿,我用七年青春和血汗捧出来的金科状元,为我准备的婚礼。
他身上穿着御赐的大红状元服,金丝银线,刺眼得很。
高高在上地站在院子里,准备亲自主持,生怕我反悔。
而我的新郎,正一瘸一拐地从那间漏风的屋子里走出来。
是个跛脚。
长公主府里最末等连话都说不清楚的残疾书童。
当初,我一曲名动京城。
多少王公贵族一掷千金,只为见我一面。
我都拒绝了。
因为
沈云卿曾跪在我的裙边,红着眼眶对天发誓。
“
青鸾,等我高中的那天,我要用八抬大轿,迎你做我唯一的状元夫人。”
这七年,我为他倾尽了所有。
为了给他凑够去江南拜师的盘缠,我拖着病体连唱了三天三夜。
哑了整整半月,才养好。
那时候的他,眼里心里全都是我。
哪怕只剩下一个干硬的白馒头,他都要掰下最软的白心塞进我嘴里。
沈云卿第三次落榜时,在暴雨中跪了一夜。
我紧紧抱着他,“就算考不上功名,我们去江南做对平常夫妻也好。”
他说他若是负了我,便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可现在他成了男主觉醒了。
看我的眼神里,再也没有了半分温情。
他怕我死缠烂打。
他怕我大声哭闹,弄砸了这场荒唐的婚事。
他更怕我连累他的名声,得罪了长公主,断送了他刚刚到手的大好前程。
真是可笑啊。
我原本以为,七年的朝夕相处同甘共苦,总归是换来了几分真心的。
这七年的付出,成了一场自作多情的笑话。
不过也好,我离开之后再也没有一丝留恋了。
我没有像他想象中那样撒泼打滚,只是平静的看着他。
沈云卿被我看得很不自在。
“
青鸾,你别这么看着我,我也是为了你好!”
“要不是我亲自出面,你一个贱籍歌姬,怎么配进长公主的府邸当差?”
“能配平长公主身边的人,已经是你三生有幸了!”
他伸出手想要强行按着我的头,去和那个瑟瑟发抖的跛子交拜。
我用尽全身的力气,狠狠推开了他。
沈云卿毫无防备,被我推得踉跄着后退了数步,险些摔倒在地。
他满脸错愕。
“你还想闹什么?!”
我越过满院子看好戏的下人和护院。
径直走向了院子中央的那口荷花池。
初冬的时节,池水早就结了一层薄薄的冰渣。
沈云卿似乎终于意识到了什么不对劲,脸色骤然大变。
“沈
青鸾!你要干什么?!”
他惊慌失措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我没有回头。
连多看他一眼都觉得恶心。
我提着身上这件廉价粗糙的红嫁衣,纵身一跃。
毫不犹豫地跳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