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于红赵哥的女频言情小说《于红赵哥写的小说进城打工的妻子怀孕后全文阅读》,由网络作家“悦悦”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建军,我们分开吧。」公园里,于红摸着肚子冷冷开口。「我怀了他的孩子,和他马上就要领证,登记结婚了。」「可是,我们不是早就结过婚了?」「呵,就吃了那两桌饭,也叫结婚?咱俩都没有结婚证,你别老土了。」「可是,村里都是这样的。」「建军,你看看你说的词——‘村里’。咱们俩根本不是一路人,你又黑又丑,身上也破破烂烂,我在城里生活久了,早不属于那个村子了。而且,我需要爱情!爱情才能让我觉得自己活着。「再说,你就一个木工,拼死拼活的才能赚几个钱,他就不同了,如果能卖出歌,一首就是几百块。」我仰头,眼底弥漫出酸涩,浓浓的失望和愤怒涌上心头。「儿子呢,你也不要了?」于红流露出一丝不忍,很快又消失不见,只剩残忍。「你可以给他找个新妈妈,村里的芳芳明显...
《于红赵哥写的小说进城打工的妻子怀孕后全文阅读》精彩片段
「建军,我们分开吧。」公园里,于红摸着肚子冷冷开口。
「我怀了他的孩子,和他马上就要领证,登记结婚了。」
「可是,我们不是早就结过婚了?」
「呵,就吃了那两桌饭,也叫结婚?咱俩都没有结婚证,你别老土了。」
「可是,村里都是这样的。」
「建军,你看看你说的词——‘村里’。咱们俩根本不是一路人,你又黑又丑,身上也破破烂烂,我在城里生活久了,早不属于那个村子了。而且,我需要爱情!爱情才能让我觉得自己活着。
「再说,你就一个木工,拼死拼活的才能赚几个钱,他就不同了,如果能卖出歌,一首就是几百块。」
我仰头,眼底弥漫出酸涩,浓浓的失望和愤怒涌上心头。
「儿子呢,你也不要了?」
于红流露出一丝不忍,很快又消失不见,只剩残忍。
「你可以给他找个新妈妈,村里的芳芳明显很喜欢你。」
芳芳是个才12岁的女孩,于红简直是胡说八道。
「那儿子进城上学的事呢?你说过,要让儿子进城上学的!」
「哪有那么容易的事?你一个大男人难道还指望我一个小女人?是你没用!没法让儿子进城上学!」
于红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麻木地带着儿子找了一家最便宜的旅店住了一夜。
第二天一早我们坐车回到村里。
我在家翻箱倒柜,在箱子最底下翻出了爷爷留下的军人证书和一盒子军功章。
她看了看我,却没有挪动脚步去追赶不见踪影的黄毛。
好一会儿后,她仿佛才下了很大的决心。
「建军,我能不能和你单独聊一下。」
我点头,不管怎么说她是明明的妈。
我们找了街边的一个长椅坐下,周曼可贴心地带着于红的女儿进旁边的服装店逛。
「建军,我和你道歉。对不起。
「我才知道我错的离谱。我以前做的哪是人做的事?居然用你辛苦赚的钱去养他,和你分开后,我没钱了,我们的生活一下子拮据起来,他不再像以前那样柔情蜜意,总是发脾气。」
她抹了抹眼睛。
「他今年都四十多了,还做梦要变成摇滚明星,我陪着他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争取演出,可他的成绩就是不行。我忙里忙外的照顾他和女儿们,还要去赚钱,真的好累。」
听着她说这些,我心里也不是滋味,于红和我在一起时,我是把她捧在手心上呵护。
我掏出手绢递给她,她激动地握住手绢哽咽。
「建军,你是不是对我还有感情?我可以离开他,马上回到你身边,我们和儿子还可以幸福生活。」
她说着就要把头搭在我肩膀上。
我躲开了。
「于红,我只是对你同情,已经没有半点男女之情。
「你当年说,你要追求你的爱情,我放手了。咱们已经好聚好散,这次相见已是意外。
」我们早就天各一方了,再也回不去了。」
于红的眼泪像断了线一般的落下来,她用我的手绢去擦,却怎么都擦不干净。
「建军,我真的错了,我错的离谱......」
我站起身走向周曼可逛的服装店,她笑着从里面出来,将换了一身新衣服的女儿还给于红,再自然而然的跨上了我的手臂。
身后,是于红更加撕心裂肺的哭声。
以前村里人都说她是村里的一枝花,我曾觉得自己配不上她。可如今,我去过北城,看过更广阔的世界,再回头看她,才发现她也不过是个平凡的女人。
她怀里抱着刚出生不久的女儿,身材已经走样,脸色苍白,明明还在坐月子就出来吹风,也不知道那个黄毛在哪里。
她站在门口,微微喘着气。
「建军,我听说你要搬走?」她的声音带着难以察觉的一丝急切,眼神复杂地望着我。
我点了点头。
「你老公呢?看你的样子应该还在坐月子。」
于红苦笑了一下,应该是想起我曾经在她月子里对她的无微不至,她躲闪着我的眼睛。
「我们......我们没钱交城里的房租了,我就回村坐月子了,他出去巡演了。」
「嗯。」
我继续收拾行李。
她向前走了几步,低声问道:「你......真的打算带着儿子走?彻底离开村子?」
「是。」我答得很干脆,没有丝毫迟疑。
她沉默了好一会儿,最终还是抬起头。
「建军......你恨我吗?」
「都过去了,我祝你们幸福。」
她的眼神微微一颤,眼底掠过一些我看不懂的东西。
她仿佛对我说,又仿佛自言自语。
「我和他那才叫爱情,我们一定会幸福的,我们一定会幸福的,一定!」
我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继续整理行李。心里已没有波澜。
过去的,就让它彻底过去吧。
我从未想过,临近三十岁的我,竟然还有机会重新读书认字。
祖国政策好,大力推广扫除文盲运动。
在周曼可热心的帮助下,我报名了夜校的成人教育,学起了语文,算数,甚至外语。
白天做着雕刻木雕工作,晚上读书,充实而快乐,同时,我惊奇地发现,原来,手在冬天不一定会长冻疮。
儿子的成绩也在稳步上升,他的笑容越来越多,甚至像城里的孩子一样学会了撒娇。看着他无忧无虑地成长,我异常满足。
顺风顺水,这是我以前做梦都没想过的日子。
再见到于红的那一天,是周曼可约我去酒吧庆祝我顺利从成人高校毕业以及我的木雕艺术品出售价格突破了一千。
我原本觉得没什么值得庆祝,但拗不过她的热情,最终还是去了。
坐在昏暗的沙发区,我手足无措,局促地捏着手中的酒杯。周曼可见状,忍不住笑得前仰后合。
「建军哥,你别那么紧张,这又不是鸿门宴。」她眉眼带笑,眼底盈满了狡黠。
我也被她的笑意感染,放松下来,轻笑着摇了摇头。
就在这时,舞台上的灯光突然亮起,一个身影登上舞台。
黄毛!
他穿一身比我当农民时还要破破烂烂的却是时下流行的衣服,画的夸张黑眼圈遮盖住了他的年龄。他甩着头发,拨弄着吉他,对着话筒嘶吼着放肆的旋律。
台下尖叫声四起,女孩们疯狂地喊着「我爱你,我爱你」。
黄毛显然享受着这些欢呼,勾起嘴角,露出一抹得意。
看着这一幕,我突然明白了,当年的于红为什么会被他吸引得死心塌地。
正当我准备收回目光时,余光却扫到了舞台后方的角落。
那里,于红正一手抱着她的女儿,另一手耐心地哄着黄毛的胖女儿吃东西。
于红大惊失色,猛地站起身,飞快冲了过去。
她一把扯开那个女歌迷,抬手就是一巴掌,周围人都停下了动作围观起来。
「你这个贱人,竟敢勾引我老公!」她怒不可遏。
女歌迷愣了一瞬,随即回过神来,扑上前,一把拽住于红的头发。于红也不甘示弱,伸手去扯她的高马尾辫,两人扭打成一团,撕扯间尖叫声此起彼伏。
黄毛见状,脸色一沉,冲上前拽住于红的衣领,手上猛地一用力提起她,另一手直接卡住了她的脖子。
「疯够了没有?!」
于红被迫松手,脸涨得通红,眼里满是惊恐和不可置信。
「你疯了吗?!敢打我歌迷?」黄毛扇了于红一巴掌,这巴掌太重,直接将于红打的嘴角都渗出血来,比于红扇女歌迷的不知道狠了多少倍。
黄毛的胖女儿仍坐在后台,一边吃着饭,一边淡漠地瞥了一眼眼前的混乱,好像这一切都与她无关。
于红的小女儿跑了过来,双拳紧紧捏着,毫不畏惧地捶打黄毛的小腿。
「爸爸,不许你再打妈妈!不许你再打妈妈!」
黄毛皱起眉头,满脸不耐烦,随便一脚将小女孩踢到一旁。
「啧,大的小的都是麻烦精。」
整个酒吧都躁动起来。有人惊呼着掏出手机报警,有人害怕地退到角落,也有人事不关己地看热闹。最荒唐的是,居然还有几个黄毛的狂热粉丝激动地欢呼着:「太酷了!帅炸了!」
我再也无法忍下去,打女人的男人算什么男人。
冲上前把黄毛的手掰开。于红被掐得喘不上气,整个人脸色苍白,狼狈地趴在地上大口喘着气。
周曼可快步上前,心疼地抱起地上哇哇大哭的女孩,轻轻拍着她的背安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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